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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各地实行政府定价,落实有困难

编辑:安跃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时间:2013/09/28   字号:
摘要:拖车各地实行政府定价,落实有困难
拖车各地实行政府定价 落实有困难据轿车托运公司了解到,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就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要在充分调研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并按照适当弥补成本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停放拖移车辆的地点属于专用停车场地,需要收取停车费的,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其中,对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应减免停车收费。
据轿车托运的各地执行的情况来看,虽然《通知》已下发,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得落实成为一大困难,因此也经常会出现各地“天价拖车费”。由于对高速公路的事故车辆的托运,车主并不能自己联系拖车公司,而交警部门指定的托运公司有限,所以便形成了一个垄断局面,从而导致天价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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